close

被拍成電影的愛爾蘭暢銷小說《P.S.我愛你》紀錄一位年輕的寡婦如何從失去伴侶的傷痛中走出來,重新展開自己的人生。

其中,她最大的一個支柱,就是丈夫遺留給她的十封信,每個月一封,指示她去完成各種不同的任務。

在第二封信裡,她的丈夫要她去參加卡拉OK大賽,因為她向來五音不全,再容易唱的歌到了她口中,都會變得荒腔走板。

可想而知,拿起麥克風站在舞台上,對她而言是多麼困難的一件事。

但她還是做了,因為要度過未來少了另一半的日子,她勢必要變得比現在還要勇敢一百倍才行。

如果她可以克服對唱歌的恐懼,那麼她一定也可以做到其他她從來沒辦法做到的事!

我很佩服這個故事的作者居然想出這樣的主意!沒錯,如果想要變得堅強,就要從自己最害怕的事情下手。

很多人習慣依賴別人,不是因為自己沒有能力,而是因為缺乏勇氣。

起先是「不敢」,久而久之就變成了「不會」,甚至,我們會為了掩飾自己的懦弱,而把「不敢」包裝成「不喜歡」。

有的人不喜歡接觸人群,有的人不喜歡一個人搭公車,有的人不喜歡昆蟲,有的人不喜歡兒童,有的人不喜歡戀愛,有的人不喜歡分手,因為這些東西令他們沒有安全感。

但是,一個不變的定律是 --- 每個人都只有兩條路可走:不是戰勝恐懼,就是被恐懼打敗。

一個被恐懼所限制的人,他很難擴展自己的生活框架,也無法突破過去的生命層次。
  
這樣的人,沒有談戀愛的資格,因為,談戀愛最需要的,就是勇氣。

告白需要勇氣,決定開始需要勇氣,牽女孩子的手需要勇氣,吵架求饒需要勇氣,結婚也需要勇氣,分手更需要勇氣……,只有當我們夠勇敢了,我們才能說服自己:失戀其實沒有那麼可怕!

只有勇敢的人,才能為愛情奮戰到底,也只有勇敢的人,才能迅速的走出失戀的陰霾。

真正的勇敢,不是去刺青、賽車、高空彈跳……,做些很少人敢做的事,那叫「大膽」,非關「勇敢」。

真正的勇敢,是要去跨越自我,挑戰自己從來不敢做、做不到、想也不敢想的事。

很多人都有個迷思,認為女生不需要勇敢,最好表現得楚楚可憐、小鳥依人,才能激起男人的保護慾。

但是你看看那些為自己爭取到幸福的女人,例如:《BJ單身日記》裡頭的BJ、《慾望城市》中的四個女孩、現實生活裡的小S、陶晶瑩、劉嘉玲、周慧敏……,哪一個不是勇敢自信的獨立發光體?

女人的外表最好要柔弱,內心卻一點也不能夠軟弱,要不然,我們怎麼承受得了愛情分分合合、情人來來去去?要不然,我們怎麼能夠在跌落谷底之後,再咬著牙從谷底反彈回來?要不然,我們怎麼能夠硬撐著,三十好幾了看起來還像二十出頭?要不然,我們哪來的勇氣放手,讓自己最心愛的人走?

就下定決心做個勇敢的人吧!愛情有多虛弱,人就可以有多勇敢。

一旦你完成了某件想做卻從來不敢做的事,你就會發現:自己又活過來了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lishiyen 的頭像
    lishiyen

    黎詩彥的Love Land

    lishiy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